公告本分局依法舉發之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應受送達人畢o華等25件清冊1份
一、本分局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裁決書,經以掛號郵寄冊內被通知人,該郵件無法送達,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5條暨行政程序法第78條、80條、81條及82條規定辦理公示送達,完成法定送達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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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分局依法舉發之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應受送達人畢o華等25件清冊1份
一、本分局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裁決書,經以掛號郵寄冊內被通知人,該郵件無法送達,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5條暨行政程序法第78條、80條、81條及82條規定辦理公示送達,完成法定送達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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