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分局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應受送達人張○文等1人共1件清冊1份。
一、本分局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書,經以掛號郵寄冊內被通知人,該郵件無法送達,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5條暨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80條、第81條及第82條規定辦理公示送達,完成法定送達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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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分局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應受送達人張○文等1人共1件清冊1份。
一、本分局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書,經以掛號郵寄冊內被通知人,該郵件無法送達,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5條暨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80條、第81條及第82條規定辦理公示送達,完成法定送達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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