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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海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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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引廢氣輕生,海山暖警及時救援

  • 發布日期:112-06-13
  • 發布單位:海山分局

本分局埔墘派出所警員黃柏彰112年6月13日擔服20時至22時備勤勤務,受理民眾洪○至所報案稱其夫柯○宏因故心情低落並傳訊息表示「要好好照顧家人,是他對不起大家」給家人,恐其發生不測,請求緊急協尋案。黃員受理後立即用洪民提供車牌號碼調閱雲龍辯識系統及沿路監視器,於21時10分許,查詢到柯男車輛最後定位位置在新北市中和區光中路190號停車格,立即通報該時段巡邏勤務警員何孟成、王韋鈞趕赴現場處置,何、王2員到場後發現柯男因持續吸入車輛廢氣已失去意識,立即撥打119通知救護人員至現場搶救,另聯繫家屬到場並陪同119救護人員一起將柯男送往新店慈濟醫院救治,及時搶救回一命,深獲家屬感激及肯定。警員黃柏彰、何孟成、王韋鈞等3員處事積極、視民如親,處理民眾自殺案件反應靈敏,處置得當,即刻救援,營塑警察專業優質形象,並於112年6月局務會報時獲局長表揚,足堪同仁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