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海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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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山暖警積極發還遺失物,深獲民眾肯定。

  • 發布日期:106-10-02
  • 發布單位:海山分局

本分局文聖派出所警員陳光皓106年8月7日擔服10時至12時值班勤務時,於11時許,受理民眾李○男至所報案,稱其在新北市立(板橋)藝文中心附近拾獲1只零錢包,內有證件及信用卡,希望能物歸原主。陳員受理報案後,立即檢視背包內物品從中尋找線索,清點時發現有信用卡1張,主動聯繫發卡銀行客服專線,輾轉與失主陳○茹取得聯繫,因陳民家住基隆又因故無法於短時間至所領取,陳員考量錢包遺失對民眾生活必然造成不便,且基隆至板橋舟車勞頓,遂利用隔(8)日輪休時間赴基隆將遺失物發還陳民,深獲陳民肯定,特別致函署長信箱表達感謝。警員陳光晧處理遺失物案件深具同理心,利用勤餘時間主動發還遺失物,充分發揮為民服務精神,營塑警察專業優質形象,足堪同仁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