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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海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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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男嬰誤吞異物,警車充當救護車及時救援。

  • 發布日期:108-10-04
  • 發布單位:海山分局

本分局江翠派出所警員劉明英、林正浩等2員108年9月24日擔服10時至14時巡邏勤務,解送人犯到新北地檢署,於上午11時45分返回派出所途中,行經板橋區文化路1段中英醫院前,見民眾江○○,抱著小男嬰站在車道上焦急的猛揮手,主動趨前關心並詢問是否需要協助。江男一上車就表示,因為在住處發現打火機上的防風鐵罩不見且孩子有嘔吐狀況,懷疑是被其子江○○(107年11月生)吞下,他搭計程車帶小孩到中英醫院就醫,結果醫院除健檢外,主要以服務洗腎患者為主,無法處理,只好再衝出醫院想攔計程車到亞東醫院,但臨時攔不到計程車,情急之下才硬著頭皮攔下警車。劉、林2員獲悉後,立即鳴警笛,只花4分鐘就將二人送抵亞東醫院,經醫師檢查,小男嬰口腔及食道內並未發現異物,順利化解一場驚魂記,深受民眾肯定與家屬感激。警員劉明英等2員處事積極,反應靈敏、處置得宜,及時救援,營塑警察專業優質形象,案經108年9月26日蘋果日報、聯合新聞網、TVBS、中天及民視新聞正面報導,警員劉明英等2員為民服務有具體事蹟,足堪同仁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