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海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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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妹買阿爸禮物被中年婦摸走,警3天找回,貼網讚警「積極態度好」。

  • 發布日期:109-11-20
  • 發布單位:海山分局

本分局海山派出所警員陳品宏109年10月05日執行12時至14時備勤勤務,於14時許,受理民眾邱○○至所報案,請求協尋遺失物案。邱民指稱自己與妹妹於109年10月3日晚上21時許,趁著百貨公司辦週年慶活動,至板橋大遠百買了一件價值新臺幣3,500元的藍色外套要送給爸爸當禮物,卻在選購其他物品時,將裝有外套的紙袋遺忘在特賣花車上,返家後才發現要送給爸爸的禮物不見。陳員受理後,立即調閱相關監視器,發現43歲的鄧姓女子曾出現在特賣花車旁且順手拿走紙袋,經比對、分析後掌握鄧女車牌,循線約談她到案說明,並居中協調物歸原主,深獲民眾感激與肯定。邱民事後還特別將過程貼到臉書網站,讚揚陳員工作認真「積極態度好」。警員陳品宏處事積極、視民如親,處理民眾遺失物案件不遺餘力,營塑警察專業優質形象,本案109年10月29日經ETtoday新聞雲等正面報導,警員陳品宏為民服務有具體事蹟,足堪同仁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