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新北市政府警察局104年6月18日新北警刑字第1043397859號函辦理。 二、本分局因案保管逾期未領回車輛計有汽車11部及機車15部(詳如未領回清冊)。 三、逾期未領回者,本分局將依法定程序予以拍賣,拍賣所得依法提存或解繳公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