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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提醒各金融機構業者

  • 發布日期:106-01-16
  • 發布單位: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105年12月27日下午,雲林虎尾發生一起郵局搶案,一名搶匪走進郵局,一進門就大喊把錢拿出來,行員嚇得躲進櫃台按下警鈴,結果犯嫌想拉鐵門,卻發現鐵門上鎖什麼都搶不到,氣得開槍洩憤,再由姪子接應離開。警方找上門,發現叔姪兩個人都沒有前科,他們坦承因為年關將近缺錢花用,才會犯案,警方12小時內將兩人逮捕破案,想搶劫過好年,結果這下被逮,年反而更不好過。(節錄TVBS新聞)
年關將近民眾提、存款遽增,金融機構內應避免單獨1人辦公,應盡量同時編排多人服務,相互照應,減少給歹徒有機可趁,多一層防護,多一分安全保障。
提醒您,防範金融機構遭強盜、搶奪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    在硬體上宜注意機構內由內往外看時視線良好,而由外向內窺視時,則避免一覽無遺。
二、    存放大量錢鈔之庫房,宜獨立且有隔斷閉鎖之設計。
三、    如情況許可,服務台及辦公室可作適當之隔間。
四、    將所有進出口保持明亮,以防有外人藏匿。
五、    側門與後門儘可能少設少開。
六、    警報攝影及錄影系統應多設置,並教育所有員工熟悉其用法及位置。
七、    警報器按鈕應設於明處、暗處及具遙控功能,方便行員掣按。
八、    警報、攝影、緊急照明系統應經常檢查、測試,確保其正常運作;保險櫃宜使用雙鎖,必須兩人始能打開。
九、    在櫃台附近設置身高目測器,培訓行員正確判斷歹徒身高之能力。
十、    各金融機構宜設置有效之保全系統,如「紅外線感應器」、「微電腦保全主機」、「外力音頻震盪器」等等科技儀器,以補人力監控之不足。
十一、    運鈔車力求堅固、安全且有自動攝影及蜂鳴警報系統。
十二、    可在機構內存放有特別記號,誘使歹徒帶走,以便利於追緝或減少損失。
十三、    郵局儲金部門儘量配置在二、三樓,出入口有保全人員或警衛看守,防止歹徒輕易入侵。

注意!很多損失均來自於疏忽與大意!,提醒您凡事沒有絕對,只有更小心才能確保財物安全。